太行山高速公路邯郸段、天津至石家庄国家高速公路津冀界至保石界段竣工工程决算和财务决算编报JS1标段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行山高速公路邯郸段、天津至石家庄国家高速公路津冀界至保石界段竣工工程决算和财务决算编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澳门特马以[2023]2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澳门特马,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澳门特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竣工工程决算和财务决算编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太行山高速公路邯郸段起于武安市矿山镇上焦寺村西北的邢台、邯郸市界,止于涉县合漳乡邰家口村东的漳河冀豫省界,与在建的河南省林桐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68.685公里,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24.5米,分离式路基宽12.75米。设计有2条连接线,共23.503公里。项目概算总投资1048612.54万元。2016年6月25日开工建设,邢邯界至冶陶互通段2018年11月28日交工,2018年12月28日通车试运营;冶陶互通至冀豫省界2019年12月20日交工验收,2019年12月31日通车试运营。
天津至石家庄国家高速公路津冀界至保石界段起自大成县南赵扶镇东辛庄村(津冀界),接津石国家高速公路天津段,止于定州市子位镇木但村(保石界),接津石国家高速公路石家庄段,路线全长171.177公里,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设计有9条连接线,共74.703公里。项目概算总投资2392469.83万元。2018年2月2日开工建设,2020年11月29日交工验收,2020年12月22日通车试运营。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太行山高速公路邯郸段、天津至石家庄国家高速公路津冀界至保石界段竣工工程决算和财务决算编报,针对路段出具竣工工程决算和财务决算报告以及基础数据表、资产清单等纸质、电子文件。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止。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本项目JS1标段:太行山高速公路邯郸段竣工工程决算和财务决算编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企业,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投标人须列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前45名内。
3.1.2业绩要求:
竣工财务决算业绩:近5年内(2018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条投资额在20亿元以上(含20亿元)的高速公路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业务。(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竣工财务决算的成员提供)。
竣工工程决算业绩:近5年内(2018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条投资额在20亿元以上(含20亿元)的高速公路竣工工程决算编制业务。(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竣工工程决算的成员提供)。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1年内(2022年12月1日至今)不曾在高速公路工程决算或竣工财务决算编制项目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3.1.4项目负责人(兼财务决算负责人)资格要求:1名,高级职称,具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近5年内(2018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条投资额在20亿元以上(含20亿元)的高速公路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业务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兼财务决算负责人)在近3年内(2020年12月1日至今)不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中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内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情况的截图为准)。(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注册信息查询截图中载明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工程决算负责人资格要求:高级职称,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近5年内(2018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条投资额在20亿元以上(含20亿元)的高速公路竣工工程决算编制业务的项目负责人。(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注册信息查询截图中载明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1.5其他要求:(1)投标人可同时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只允许中1个标段。参加2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段分别递交投标文件。(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与本标段的跟踪审计单位(JS1标段: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牵头人)/天职(北京)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以及与上述单位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参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兼财务决算负责人)在近三年(2020年12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兼财务决算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6日0时至2023年12月3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下载相应招标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https://ebidding.hebtig.com)”,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招标人定于2024年1月15日9时00分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视频会议室(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1层)举行开标会。投标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 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确保按时登陆“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https://ebidding.hebtig.com)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等工作,并可以在“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开标直播大厅观看现场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2款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澳门特马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澳门特马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南大街52号鸿昇商务广场A座23-24层
邮 编:050000
联系人:兰大磊、李康华
电 话:0311-89162965、89162917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黎亚林
电 话:0311-69052062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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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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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1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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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企业,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具有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投标人须列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前45名内。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应满足本项规定的资格条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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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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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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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1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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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财务决算业绩:近5年内(2018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条投资额在20亿元以上(含20亿元)的高速公路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业务。(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竣工财务决算的成员提供)。
竣工工程决算业绩:近5年内(2018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条投资额在20亿元以上(含20亿元)的高速公路竣工工程决算编制业务。(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竣工工程决算的成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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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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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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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1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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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近1年内(2022年12月1日至今)不曾在高速公路工程决算或竣工财务决算编制项目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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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兼财务决算负责人)、工程决算负责人最低要求)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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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担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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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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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格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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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1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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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兼财务决算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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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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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
具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近5年内(2018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条投资额在20亿元以上(含20亿元)的高速公路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业务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兼财务决算负责人)在近3年内(2020年12月1日至今)不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中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内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情况的截图为准)。
(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注册信息查询截图中载明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兼财务决算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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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决算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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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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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
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近5年内(2018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条投资额在20亿元以上(含20亿元)的高速公路竣工工程决算编制业务的项目负责人。
(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注册信息查询截图中载明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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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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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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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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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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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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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当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合同累计金额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同一投标人如同时在2个标段中综合评分排名为第一时,则只在投标报价高的标段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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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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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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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信封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项目负责人(兼财务决算负责人)姓名、工程决算负责人姓名、证书编号等信息;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承诺书;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要求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同一投标人未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人投标文件标明标段与所投标段一致。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及分项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投标文件标明标段与所投标段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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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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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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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列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前45名内。
(2)投标人的资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兼财务决算负责人)、工程决算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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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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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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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5分
主要人员:20分
业绩:2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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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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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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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第二个信封,并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当所有投标价都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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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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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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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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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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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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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款修改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情形的(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还应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形的(均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https://www.cicpa.org.cn)对项目负责人(兼财务决算负责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项目负责人(兼财务决算负责人)存在“《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中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内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情况”中的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 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https://www.cicpa.org.cn)对投标人投标资格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未被列入《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前45名内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https://www.cicpa.org.cn)对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进行查询,全国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管理平台(glgczj.jtzyzg.org.cn)”中对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甲级)资格证书注册信息进行查询,注册信息中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上述网站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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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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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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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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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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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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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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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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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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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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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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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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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配备的人员及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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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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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及分工科学合理8.0-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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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及分工一般6.0-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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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合理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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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的范围、内容、步骤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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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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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齐全,计划安排合理、准确,可实施性强8.0-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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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实施性一般6.0-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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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合理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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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及相应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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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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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先进、严密,可实施性强8.0-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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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可实施性一般6.0-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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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合理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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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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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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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先进,措施完善,可操作性强4.0-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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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可行3.0-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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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合理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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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质量控制方法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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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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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先进,措施完善,可操作性强4.0-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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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可行3.0-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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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合理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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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措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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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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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合理4.0-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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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3.0-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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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合理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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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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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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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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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兼财务决算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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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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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9分;
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兼财务决算负责人)最低要求)的业绩加6分,本项最高加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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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决算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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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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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6分;
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工程决算负责人最低要求)的业绩加4分,本项最高加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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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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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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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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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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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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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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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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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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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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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2分;
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竣工财务决算业绩或竣工工程决算业绩加8分,本项最高加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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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的得分=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委打分保留一位小数,投标人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2. 技术建议书中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缺项则该项得0分。